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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名著读后感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4-02-11 作者:芙蓉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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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名著读后感1000字。

我们应该理解自己读完书之后的内心感觉,读着作者的作品,我们就常常从中得到一些启示。或许这本书对于读者会产生巨大的影响,那么不妨将这种影响和感悟用笔记录下来。如果您对“高中生名著读后感”还不太熟悉小编推荐阅读这篇文章,获得更方便的体验请添加本网页为您的浏览器收藏!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1】

金秋十月,我们培新小学举行“书香校园”活动。老师不仅让我们认真学习《弟子规》,还要会背诵。回家后,我让爷爷帮忙找到《弟子规》这本书,每天中午,都坚持读一小段。

《弟子规》在古代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语文课本,是古代儿童的启蒙教科书,对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大的启示。它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如:讲孝顺、讲礼貌……书中写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我承”,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我们好,我们应当听他们教诲,应虚心接受,不能强词夺理,让父母伤心生气。我清楚的记得一则公益广告:一个小男孩,吃力地端着一盆水,天真地对妈妈说:“妈妈,洗脚”。这则公益广告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它深深体现了小男孩对妈妈最真挚的爱。我更想到乌鸦反哺这个故事,连小乌鸦都知道孝顺父母,小时候听父母的话,长大了喂父母食物。而以前,父母让我做事,我总是推三阻四,或者找借口不能按时完成。现在想起来,真是非常后悔,以后我要变得勤快,父母叫我,立刻就能答应;长辈说我,我也能安安静静的听,让长辈们开开心心。

当我读到“出必告、返必面”时,我深深的感觉到,以前不管是我早上出门不打招呼,还是放学时迟迟不出校门,让父母在校门外焦急等待这些行为是多么槽糕。父母的心始终联在我的身上,所以我以后出门,不够有多么着急,也要和他们打一声招呼。放学不管有多少事,一定要及早出校门,让父母看见我都身影,不再为我担忧。

《弟子规》这本书对我的触动很大,它告诉我学习中、生活中许多做人的道理,它还能教我如何做一个有修养的人。“百善孝为先”,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弟子规》里的话,做一名懂道理、讲孝顺的好学生,把中华文明的优秀品质传承下去。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2】

这两年养成阅读习惯,几本书同时读,精力容易集中时就看诗歌诗论,还有哲学历史之类,倦了时便拿起有情节的小说散文。最近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名着《远大前程》,以前看过电影的小人书,没有看过原着。

自从开始学写诗歌,看小说也与以前侧重不一样,故事的精彩、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安排等,都不是主要的关注目标,更注重语言、哲思等对诗歌有益的方面,或者总结对自我有用的人生经验。这本书开头的语言十分有特色,锐利、内敛、辛辣又不失巧妙的幽默,还有一些新奇的比喻,十分喜欢。

小说里每个人的命运奇特地交织在一齐,那天与好友谈及小说《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对待感情的态度,我对安娜的态度是不认同的:没有感情就没有86.生命的活力,没有活力的燃烧便不是真正的感情,最终以放弃自我的生命去挽回自以为失去的感情,让自我悲惨的同时又把不幸带给了身边每一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刚烈,是说她勇敢呢还是说她偏执呢

而同样的偏执联想到了《远大前程》里的赫薇香,她疯狂地追求感情,却中了骗局,在婚礼当中遭到背叛,从此她的生活就停顿而后死寂了,时钟永远停在8:40,她穿上的新娘礼服,没有穿上的一只鞋,没有带上的首饰,没有合上的行李箱,还有桌上的结婚蛋糕,二十多年就维持原样不动,她再也不见阳光,不再相信感情,对男人充满仇恨,她彻底放弃了自我正常的生活,像一个活死人般直到白发苍苍。她不仅仅毁了自我的一生,她把养女艾丝黛拉训练成报复的工具,也毁掉了艾丝黛拉的青春。

她到底可怜不可怜呢会对她产生同情之心吗一个人归根结底命运是要靠自我掌握,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仇恨一切,就放弃一切,谁的一生不经坎坷呢摔倒了爬起来,还要活的更坚强更好,这才是对命运的不公与感情的背叛最好的报复。毁了自我的一生,仅有自我吃亏,失去的更多,那害她的人会有一点点损失吗自我又能挽回什么呢fR134.com

看书不太追究情节上的不足与人物设计的超现实,而注重作家设计这个人物想表达的意图,想颂扬或者批判的现象,而结合我们自身,总结书中人物的经验或者教训,以培育自我构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就如我们要像安娜一样勇敢地追求感情,但不能把感情当作生命本身;像我们要学着像贝蒂与乔一样无私真诚,不攀富,不嫌贫,不贪不妒,对待友情与感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还要像贝蒂一样爱惜自我,不纠结以往失去,永远努力向上地生活;我们也要像匹普一般,在梦幻破碎之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回归本性,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地继续向前;我们不要像赫薇香那样轻易就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最终报复的却是自我。这就是我们普通人读书的意义吧。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3】

在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英文原著里(牛氓、苔丝、傲慢与偏见、小镇畸人等),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是最棒的一部。

从语言上看,有着生动的排比、倒装句式;细致入微心理描述,十分到位而又漂亮的形容词...

情节上由于篇幅的限制,自然不能做到百转千回,柳暗花明的,但关于保护人的身份和Joe的婚姻还着实吓了我一跳。

另外人物性格的刻画真是栩栩如生:Pip的少年老成,多愁善感;Herbert的热心真诚;Joe的憨厚商量;Wemmick的家里工作两面作派、Mr.Jaggers的精明干练甚至一点点冷血;MissHavisham的阴暗过去带来的神经质以及Estella的冷漠高傲...

从感情上说,Pip对Estella的情感,不明白是不是能够理解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从一开始的鄙视侮辱到之后的骄傲不屑再到最终的放下一切成为朋友,这应当是文章里最主要的一条感情线。还有关于“前程”的理解,是否成为受过教育成为绅士出入上流社会就意味着欢乐和锦绣未来到头来一场空,仍得靠着workhardtodowell.

如果你要选一部英文小说阅读,那“GreatExpectations”真的不容错过。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4】

我又一次读了《红楼梦》,这本书让我对“关怀”这个词又有了新的感受。

《红楼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著名作家曹雪芹,这本书讲述了从前有一个家族很富有,是贾氏宗族,后来亲戚都住进了荣国府和宁国府,生活幸福美满。贾母死后,整个家族开始走下坡路,最后丫头被卖掉,二公子宝玉离家当和尚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宝玉是一位贵族公子,从小在富裕的家庭里成长,和姐妹们一起玩耍、作诗、猜谜。林黛玉却没有宝玉那么好运,她的母亲是贾母的女儿贾敏,父亲在当官,后来母亲去世,被父亲送到荣国府与宝玉一起生活。

宝玉是一个对人很平等的一位公子,他对别人的关怀很令我感动。比如荣国府里有一名丫鬟叫小红,是三等丫头,就是负责扫地、洗衣、修剪花草的,是最低等的丫头。有一次宝玉生病了,丫头们都出去了,只剩下三等丫头留在府里,而宝玉想喝水,就大喊。正好被路过的小红听见了,连忙为宝玉煎药、倒水。看到一个与自己从来没见过的丫头为自己忙出了一身汗,宝玉连忙用自己的手帕为她擦去汗水。宝玉不顾自己身为二公子的身份,对小丫头付出关爱的场景让我感动,我想我们也要对人平等,付出自己的爱心。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当了班长,那一天要做清洁,刚好我的一位好朋友也要一起做清洁,我就让他只擦黑板,而让另外一位同学扫地、对桌子、倒垃圾,我突然觉得这太不公平了,我应该帮他做才对。于是,就由我来倒垃圾和对桌椅,做完后我还问他累不累。

我们就算以后职位比别人好,地位比别人高,我们也不能自以为是,而是要把自己的爱心给那些不如自己的人。就像宝玉一样,不管对方是谁,是一个小丫头,还是一位长辈。也要像林黛玉一样,不管是一瓣花瓣,还是一株小草,都要将它视作一个有生命的'人,一个值得怜惜的人去对待,去爱护。黛玉曾在大观园里看见梅花凋落,落在小溪里,认为它们在大观园是洁白的,流到外面就会被玷污,所以含泪葬花。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宝玉、黛玉一样,用自己的关爱去呵护每一个生命。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5】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6】

一朝英雄拨剑起,又是苍生十年劫。一本厚厚的《水浒传》,承载着浓浓的英雄情。

从小听父亲说过,一百单八将上梁山的故事,那英雄好汉都上了梁山,那梁山肯定是个好地方,可书上刚提到梁山时,却称他是犯下大罪的人的避难所。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在我的心中,我总以为只有救人的人才算好汉,于是我怀着这份不解,仔仔细细的品读,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个__臣、一个个坏人、高桥镇关西、富安……他们没什么忠、更没有孝、还不懂得仁义礼智信,那他们怎么能在朝廷里委以重任呢?

更深的思想我不懂,但在我心里的那些疑问,在这里我恍然大悟,英雄好汉是为了忠义、正义而得罪了朝廷之人,被迫逼上梁山,寻求一方自由和平的水土田地,这使我为他们打抱不平。在书中我看到英雄好汉的正义,看到了__臣们的老__巨猾,还看到了皇帝的昏庸无能,武松打虎,三败高俅,这些又让我看到了他们身上的勇敢与正义。在那时候,英雄好汉们只想要一个平等,他们不想要多么奢侈浮华的生活,哪怕皇帝与他们交流,也不会酿成最后的悲剧。

可与满朝多数的__臣匹敌,梁山英雄又怎么能是对手呢?所谓“煞曜罡星今已矣,谗臣贼子尚依然”。由于时代和社会的限制,起义最终失败了,但他们身上的机智勇猛、向往自由和保家卫国的理想从来没有消失,因为那是永恒的。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7】

有人说,好书是一幅工笔的花鸟、写意的山水、散透的人物画卷。灵气而耐看,将气质的华丽隐于朴素的文字之后,简约的表达,勾勒着耐人寻味的意境。

而我要说,好书是一缕温暖的阳光,火辣而热烈,驱散人心灵深处的忧伤。它凝结着春天花草的芳香,夏天雨露的激情,秋天落叶的静美,冬天雪花的飘逸,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的思维,完善着人的品格。

在紧张的繁世生活中,选一个古典的黄昏或浪漫的春夜,独处僻静之隅,捧上《论语》,在清茗的氤氲烟气和书香之中,倾听那来自远古却依然清晰的声音,它没有想象中的艰涩难懂,因为有一个词散发着时间和空间都无法阻隔的魅力,它叫“仁爱”。“仁”不仅仅是个人的修养问题,也是人与人的相处之道,当你真正领悟“仁者爱人”的思想,并将“仁”的思想提升到社会高度时,你会发现,《论语》向我们展示的将是一种宽广而博大的精神,它将促使社会向仁爱的方向发展。孔子认为,为政最主要的责任,就是用道德感化来治理国家,他曾说:“为政以德,譬如星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其实,归根到底还是提倡“爱”。爱无阳光的火热,却可以驱走心灵的寂寞,爱无彩虹的绚丽,却可以架起沟通的桥梁,爱无刑罚的严厉,却可以构建和谐社会。难怪有人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虽夸张,但很恰当地体现了仁爱的力量。

爱读《论语》,是爱它的思想,爱他宽广博爱的精神。在无形中“仁爱”影响着我们每一人,唐太宗对周边国家的仁爱让他成为四方朝觐的圣主,巴金对小狗包弟的仁爱让读者为之动容,我们拥有仁爱,会让我们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成为真正的“四有”公民,做21世纪合格的接班人。其实这种爱说开来是一种博爱,是一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大爱,这种爱就像磁石会吸引我们身边一切美好的事物,让原本平凡的你变得美丽,让原本平庸的生命瞬间燃烧。记得刘备吗?那个曾“贩屡织席为业”的小人物是凭什么建立起三足鼎立的蜀国的呢?我认为是仁爱。

翻开厚厚的《三国演义》,应入眼帘的是一句“天下大势,久分必合,久合必分”的历史轮回名言,而刘备正是在这新旧交替的历史时期用“仁爱”燃烧了他的生命,谱写了一段壮美的历史乐章。刘备是《三国演义》中典型的仁君。他宁愿逃亡,也“不忍乘乱夺同宗之基业”,没有把荆州作为安身之所。当曹军大举来侵时,他不忍丢下追随他的荆州百姓,才有了当阳之惨败。他的做法,展现给我们的是一颗仁爱的心,他的做法也为他日后的成功立下了良好的口碑。若不是他仁爱的心,若不是他对天下百姓的爱,凭他那单薄的力量怎能对抗得起拥兵百万的曹操?而事实上,刘备的仁爱赢来了无数的投靠者,让他的集团在短短的几十年间迅速发展成一个可与魏吴鼎立的蜀。后来的蜀国虽然没有统一天下,但刘备在三国时期的崛起却足以印证仁爱的力量。这种力量,给了他创造辉煌的机会,给了他燃烧生命的火柴。

我品三国,尤爱刘备之事迹,他的一言一行总在我心中激起涟漪。他那种“宁叫天下人负我,我决不负天下人”的行事准则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人性的高洁,明白了那种大爱无私的崇高境界。我读三国,读出的是燃烧生命的“仁爱”的力量。

或许你有些迷茫,不明白它的力量,因为它既没有看得见的华丽外表,也没有沁人的芬芳,它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它的力量却被无数人用亲身经历验证过。读读《李自成传》吧,李自成的兴衰成败是对“仁爱”效果较好的诠释。李闯王领导队伍的壮大,是老百姓心中的希望,那首“闯王来了不纳粮……”的歌曲至今为人们熟知,而他自己也立下重要誓言要为百姓谋福。他怀着一颗仁爱之心,一路打到北京,终于他成功了。但,成功后的他被胜利冲昏头脑,“仁爱”之心不知被丢往何处,任由属下胡作非为,鱼肉百姓。他在百姓心中仁爱的形象瞬间倒塌,他的队伍很快被清军消灭。虽然他的失败还有很多客观的原因,但他仁爱的缺失却是致命的。他的这种缺失为他的一生留下了遗憾。若想成功,千万别学李自成,一定要永远保持那颗仁爱之心,为自己的人生开启一道亮丽的风景。

切莫丢掉仁爱,仁爱是泥泞道路是搀扶你的双手;仁爱是十字路口指路的标杆;仁爱是茫茫大海上扬起的风帆。因为有了仁爱,人生不再孤独;因为有了仁爱,困难不再可怕;因为有了仁爱,成功离我们并不远。仁爱让我们的生活更美满更融洽,虽然我们没有唐太宗的叱咤风云,但我们可以有朋友满天下的快感;虽然我们没有刘备的丰功伟业,但我们可以有辉煌的人生历程。点缀我们人生的饰品中,怎能少得了“仁爱”?

读书的过程中,我受益匪浅。因为有了好书,我才看到了仁爱的力量,找到了人性的高洁。书中的精神,书中的思想,在一步步完善着我的人格。我从书中学做人。从孔子学得仁爱的情怀,从鲁迅学的批判的精神,从老子学得无欲的品行,从古今中外的名著中,我感受到了司马迁《史记》的严谨态度;文天祥《正气歌》的浩然正气;万塞提斯《堂吉诃德》的辛辣讽刺。一个好读书的人,是一个有机会拥有超乎个人生命体验的人。天下之事,尽藏书中。像春天花草的芳香,书让我懂的了柔情;像夏天雨露的激情,书让我领略了沸腾;像秋天落叶的静美,书让我体验了恬淡;像冬天雪花的飘逸,书让我欣赏了浪漫。

我的一生必定与书为友。在文字的简单勾勒中,我要描绘出属于自己的绚丽的人生画卷;在文字的高雅气质中,我要熏陶出属于自己的完美人格。我的一生属于书!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8】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我震撼于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

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

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

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__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爱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

生活不止有爱情,爱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意义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积极生活。活着就是一种美好,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9】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10】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

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

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

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

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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