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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时间:2024-03-05 作者:芙蓉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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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8篇。

在读作品时我们应该更加沉浸其中。读后感是对阅读作品后,写出最真实的想法,专为读者整理“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文章由芙蓉134亲自挑选,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请将其保存下来以备需要!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1

读完《尘埃落定》。如何看待时代变迁的方向,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书中有几个聪明人,叔叔是一个。

他具有国际视野,能够清楚地看到世界、中国和**的时代和格局。黄师爷是个聪明人,具备大视野,能够看清国家政治格局和历史进程,只是选错了队列。那个职员是个聪明人。虽然他缺乏国际视野,但他能在自己的知识中看到时代的变化和趋势。

玛吉酋长是个聪明人,虽然他看不清政治形势,更别说国际视野了。但在土司的斗争和权位的计算与制衡中,却能体现出他处境的智慧。管家也算聪明人,懂得主人心思,能够为主人分忧,在“立储”斗争中能够做对难度较大的选择题。

“傻子”也是聪明的,不为不现实的**而费力和烦心,能够看到事物的根本,能够得到有本事人的喜欢和帮助。更难得的是,在没有大格局大视野的情况下能够洞察时代的变迁和动向,这一点彰显大智慧。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2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3

班级:法律111班级名称:吴晓萍学号:03010111110

【摘要】: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该**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非常民族化的主题。因为作家的族别,他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必然,但**并不囿不于民族题材,**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

这使《尘埃落定》在题材上不仅有特殊性,更具有普遍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同一种空间,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关于这段历史,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我个人觉得相比较其他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中,这本书更有韵味。

【关键字】: 尘埃落定生存价值 “我” 傻子土司制度

【正文】:

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时,我的朋友推荐了它。他说他最近读的一本书很有趣。因此,我也便拿过来看。全文是关于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没落土司的复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文章中的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与这个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太多,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中。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但是,这引起了我弟弟的敌视,于是一个血腥的继承权家庭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军国民党的残酷轰鸣声中,麦其家的官邸倒塌了,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其更加强大。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一个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东西。他维持着旧体制,并注入了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这位愚蠢的麦琪土司少爷是智慧的矛盾体,而不是一个努力的改革者。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我们周围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

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可以更巧妙地叙述,根据自己的理解,写出一段与官史迥异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参考文献:

[1]《尘埃落定》 阿来;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4

生活要永远清醒,永远温柔,永远知进退。——题记

当麦琪吐司第一次向汉地求助时,他就带着士兵与汪波吐司作战。黄特派员带着士兵和枪支来帮助麦琪吐司,并在离开前给麦琪家能带来**的罂粟种子。那一年,罂粟种子在麦琪堡垒前的土地上发芽,小种子的嫩叶就像婴儿肥嫩的手。

到了夏天,漫山遍野的罂粟花绽放在麦琪家的原野上,幽幽萦绕的香气撩拨着人们的欲望,火一样地使人们的心烧起来了。秋雨过后,罂粟的绿色小果实里满是白色的汁液,汁液呈银白色,有金属光泽。黄委员秋天来了,带着枪和**。今年,麦琪的城堡里弥漫着小麦,**和罂粟的醉人气味。

罂粟为麦琪家带来了财富和地位,别的土司也觊觎这神奇的花朵。麦琪家为了保卫这罂粟花,不惜发动一场场战争。二儿子说这是没用的,风会把罂粟种子带到了草原上每个土司的土地上。

很快,原野上燃起了一片又一片红艳艳的花海。于是,罂粟能带来的财富缩水了。玛吉问他的两个儿子明年是种小麦还是种罂粟。

大儿子回答说罂粟,二儿子则认为种麦子。最后,土司种下了麦子,并叫大儿子在南方和北方领土的边界修筑两座大房子。当年,其他土司依旧种了罂粟。

麦琪家获得了丰收,土司派两个儿子带着麦子分别驻守在边界,让别的土司用十倍的**来买麦琪家的麦子。大儿子在边界和来抢麦子的汪波吐司的人打仗,二儿子在边界开放了集市,让别的吐司用他们的特产来换麦子,并进行**,赚取了十倍的利润;还用麦子做交换,向茸贡土司的求娶她的女儿。尽管玛姬酋长一直认为大儿子更聪明,二儿子是个傻瓜,但让他感到复杂的是,二儿子比大儿子做的更好。

虽然二儿子被所有人都认为是个傻子,但他似乎又不傻,他好像一个大智若愚的智者,人们所关心的金钱,名利,美色,权势······纷纷杂杂的琐事不能遮蔽他看待万事万物的心灵,在征兆来临时预知到重大事件的发生,似乎有智者的魂灵依附在他的身上,让他感知不到常人所计较的得失。

我们庸庸碌碌在道路上东奔西走,当欲望和金钱如潮水般向我们涌来时,是否会扰乱我们的五感,蒙蔽我们的心神,改变我们的方向。“冲动是魔鬼。”当没有进行冷静的思考就做出判断和行动后,可能会使我们损失更多的东西。

闲暇时看看大海,坐在沙滩上,玉盘似的月亮挂在朦胧的夜空中,远处是七彩的霓虹,粼粼倒影像万花筒一样破碎又晕染在海面上,相互交融在一起;涛涛的海声带着清新湿润的空气钻进心里,抚慰焦躁和空虚。愿每个新的一个月都保持原来的心,永不停止,永不放弃。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5

《尘埃落定》对嘉绒部落历史的书写,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阿来作为藏族作家独特的民族身份,使他的文学创作打上了鲜明的民族生活烙印。然而,对于阿来来说,民族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西藏人民生活的关心,同时也代表了他对文学某种独特性的追寻,但这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也试图表达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感或意识,试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去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奥秘。从这个意义上说,嘉绒部落的历史书写只是阿来构建的一个历史“对象”,寻找人类普世历史的奥秘是阿来的主要文学意图。

对权力的理解是《尘埃落定》开辟的演绎历史秘密的新渠道。阿来意识到,当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权力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世界上其他民族或嘉绒部落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根据自己的理解,阿来从对马赤酋长与僧侣、书记等知识分子关系的描写中,展现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之间的张力。马奇酋长代表着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是维护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翁伯熹代表知识,他们崇尚史学家的自觉,讲究“笔直笔直”,说话公正。两者之间的矛盾是必然会发生的,虽然知识有时会因为现实环境而服从权力,但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似乎永远不会结束。

现实是,吉嘎活佛在麦奇酋长的强大力量下,选择了“沉默”或顺从,甚至成为了皇室文人。翁博西被麦奇首领囚禁并斩断。 “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绝对优于知识,有知识的人已坠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分子在国家生活中拥有知识,并试图参与历史文化的建设,但他们的活动是由权力划分的。然而,这种知识分子的生命终结,不仅意味着自身生命的悲剧,也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失,也反映出权力的泛滥及其对社会的严重危害。由此,人们似乎能够听到阿来对历史未来的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6

读书不但可以滋润读者的心灵,充实读者的精神世界,还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读者面对生活的状态,多读一些好的书籍吧,它会让你受益终身。相信不久的以后你也会爱上读书!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精彩!欢迎您的关注及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1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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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2“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3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4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再说落定。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5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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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7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8

书读完后,我觉得,《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

深的。

好的文学作品是深的。

一.文字深。它的描写不会有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平淡,朴实,初读时并不会有多喜欢,但真要看进去了,手不释卷也不过如此罢。

二.内容深。这要谈到情节,好的作品是要一环扣一环的,前呼后应,浑然天成,却又不能有过多的暗示让读者察觉,要出人意料,但也不能有超出一定范畴。个人觉得《尘埃落定》一书在这点上把握极好,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部分,当读者都认为文章会像大部分故事一样,这位成为了土司的“傻子”二少爷和他的漂亮妻子塔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他让“傻子”二少爷心甘情愿地死在了他的朋友酒馆老板的刀下。这样的结局不禁要让人扼腕叹息,但我却认为作者这样做是最聪明的:1.呼应的好:酒馆老板曾说过谁当上土司谁就得死。这样的结尾虽在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因为“傻子”二少爷毕竟当上了土司啊。2.毁灭的好:“傻子”二少爷是作品的核心,他对家人所显露出来的的爱、他在边境开展贸易时所显露出来聪慧、他救济灾民时所显露出来的大善......集这些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无疑是可爱而又可敬的!但作者却让他死了,这是一种悲哀,但这也使作品的本身更富意义和价值。3.升华的好:我觉得作者的做法是对“傻子”二少爷的一种肯定。这是他的包容、大度、守信的众多美好品质的集中体现,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本就饱满的人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三.人物深。如果一本书中的人物形象不够饱满鲜活那么这就不是一本好书,阿来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当一本书可以被称之为作品时,书中的人物大多是象征了一个群体了,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而我觉得《尘埃落定》一书中最有价值的人物一个是“傻子”二少爷,另一个就是没了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了。(“傻子”二少爷前面已有概述,这里就不重复赘述了。)翁波意西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他十分虔诚且善良、并追随潮流,想要用好的思想去代替那些丑恶的污秽的迷信的教义,但他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换来人们对他的崇敬反而让自己掉了半截舌头。后来他发现自己可以讲话而欣喜不已时,他毫不犹疑地去替“傻子”二少爷说话,让自己的另一半舌头也与自己告别了。他并不傻,或者他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但他坚持去做自己所认为的对的事,这是他的正义的体现。正是因为“塑造”了傻子二少爷和翁波意西的形象,才是作品有了昂扬向上的真善美的一面,不像那些缠缠绵绵止不断的苦情戏一样了。

四.意境深。当一部作品综合了以上三点,深远的意境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了,这时,这部作品才真正有了价值,才真正能够被称为文学作品。

《尘埃落定》将上述几点都做得几乎无可挑剔,与其说它是一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时代。

一个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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